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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日期: 2017-01-0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  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固定污染源的37 种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恶臭物质汽车摩托车工业炉窑炼焦炉危险废物
焚烧生活垃圾焚烧饮食业等行业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表1 表2 适用于各种工艺废气
本标准表3 表4 适用于各种用于发电的煤粉锅炉及单台出力在65t/h 以上的循环流
化床发电锅炉燃油燃气发电锅炉
本标准表5 表6 表7 表8 适用于发电的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在65t/h 以上的
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使用甘蔗渣
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本标准表9 表10 表11 适用于水泥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T 16157 固定污染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  大气污染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其他监测分析方法见表1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 325 Pa 时的状态本标准化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
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
3.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aximum accept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经处理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一小时浓度不进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
污染物任何一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maximum acceptable emission rate
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一小时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3.4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凡不通过烟囱或排气系统而泄漏烟尘生产性粉尘和其他有害污染物均称为无组织
排放
3.5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fugitive emission monitoring point
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
3.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onitoring concentration thresold of fugitive
2
emission
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一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7  污染源  pollution source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
3.8  单位周界  unit border
单位丐外界环境界的边界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办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前
的实际边界确定
3.9  无组织排放源程序 fugitive emisson  source
     设置于露天环境中(或仅有棚顶而无围墙建筑)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
3.10 排气筒高度  emission pipe 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
                                                                                                 
3.11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dust emission initial concentration
     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11 过时空气系数  excess air coefficient
 燃料燃烧时实际上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表示
4  技术内容
4.1  指标体系
4.1.1 本标准设置下列三项指标:
a) 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b) 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c) 以上无组织方式排放的污染物,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浓度限值
4.1.2 控制区划分
根据GB 3095 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下列三类:
a)一类控制区,指根据GB 3095 划分的一类区;
b)二类控制区,指根据GB 3095 划分的二类区;
c)三类控制区,指根据GB 3095 划分的三类区
4.2.2  排放速率标准分级
4.2.2.1  位于一类控制区的污染源执行一级标准,除排营业性生活炉灶外,一类控制区禁止
新扩建污染源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第一时段一级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
总量
4.2.2.2  位于二类控制区的污染源执行二级标准
4.2.2.3  位于三类控制区的污染源执行三级标准
4.3  标准值
4.3.1  时间段划分
4.3.1.1  2002年1月1日前建设(锅炉按建设成使用)的项目执行第一时段限值
4.3.1.2  2002年1月1日起建设锅炉按建成使用的项目执行第二时段限值
4.3.1.3  建设项目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锅炉的建成使用时间以项目验收日期为准划分
4.3.2  工艺废气
4.3.2.1  第一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废气执行表1 规定的限值
4.3.2.2  第二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废气执行表2 规定的限值
4.3.2.3  排气筒高度除应遵守表列排放速率限值外还应高出周围的200m 半径范围的建
设5m 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
3

4.3.2.4  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
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根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离排气筒
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儿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
效值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见附录A
4.3.2.5  若某排气筒的高度处于本标准列出的两个值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
内插法计算其插法的计算式见附录B 当某排气筒的高度大于或小于本标准列出
的最大值或最小值时以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外推法计算式见附录B
4.3.2.6  本标准颁布后淅建项目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 若某新项目的排气筒必须低
于15m时其排放速率限值按4.2.3.5 的外推法计算结果的50%执行
4.3.2.7  苯标准颁布后新建项目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有无组织排放
存在无法避免的无组织排放应达到表2 规定的限值
4.3.2.8  工业生产尾气确需燃烧排放的其烟气不得超过林格曼1 级
企业文化
核心价值观
诚信、专业、公证、服务、责任


质量方针
科学、公正、高效、准确

经营理念
以人为本、求实创新、心无旁骛、精益求精 

企业口号
专业铸品质,诚信树标杆

企业愿景
•  致力于建设一流的实验室
•  树立廉洁、公证形象
•  为客户提供专业及独立之服务
•  成为检验、测试及验证行业之优秀品牌

中远期发展规划
• 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服务范围
• 4-6年完成在国内知名品牌的建立
• 6-8年完成欧洲、北美的战略性并购或机构设置
• 8-10年成为全球性的华人检测实验室品牌
• 2020年左右成立YHK检测研究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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